"茶颜悦色"与"茶颜观色"商标争端

      "茶颜悦色"是湖南长沙知名网红奶茶品牌,其视觉标识为扎着发髻的仕女形象。该品牌由湖南茶悦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湖南长沙茶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运营,主打中式鲜茶及中国风产品设计。2015年,该公司在第30类(茶饮料等商品)成功注册"茶颜悦色"商标,法定代表人为品牌创始人吕某。

      2019年,与"茶颜悦色"直营店隔街相对的"茶颜观色"奶茶店开业,两家店铺在装修风格、产品包装等方面高度近似。据消费者反馈,不少游客将"茶颜观色"误认为"茶颜悦色"。"茶颜观色"隶属于广州洛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于2018年通过受让获得第4281333号"茶颜观色"商标。该商标注册于2008年,核定使用于第43类(咖啡馆、自助餐厅、茶馆等)服务项目。

      基于商标注册时间优势,洛旗公司于2019年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茶颜悦色"使用的商标与其注册商标构成近似侵权,要求赔偿损失并公开致歉。法院审理认为,"茶颜观色"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未实际使用,社会认知度极低。洛旗公司在明知"茶颜悦色"已形成显著市场影响力的情形下,仍通过受让取得商标并提起侵权诉讼,具有明显主观恶意,故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相关司法文书显示,品牌创始人吕某早在2018年11月15日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茶颜观色"商标无效宣告请求。2019年12月31日,国知局作出维持商标注册的行政裁定。吕某遂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未获支持后继续上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茶颜观色"与成语"察言观色"发音相同,易使公众产生不当联想。该商标系对成语的不规范使用,若作为商业标识流通,将影响社会公众对汉语言文字的正确理解,不利于语言文化传承及国家文化建设,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造成消极影响。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故最终判决"茶颜观色"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