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律师的日常工作中,需要经常用到律师函,那么,什么是律师函呢,律师函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指派主办律师就有关纠纷事实结合法律规定作法律分析后向送达对象明确表明某种态度或提出某种要求的专项法律文书。私自出具律师函、出具内容及格式不规范、未经有效授权的律师函等风险行为常常会给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带来法律风险。
律师函有什么作用呢,出具律师函一般来说主要有三个目的。(1)表明委托人的态度:就某一法律事件或法律事实,向对方明确表达委托人的态度。如对对方某种行为明确表达委托人的不满、要求停止侵权、催讨应收款等。(2)中断诉讼时效:在某些案件中诉讼时效即将届满前,通过发送律师函中断诉讼时效,达到为提起诉讼或仲裁赢得时间的目的。(3)诉讼前置程序,对于发函解除合同,然后通过诉讼或仲裁请求依法确认合同解除。 根据出具律师函的目的,一般出具律师函有如下流程,在委托人有发律师函的意向后,我们需要了解委托人的需求,是要达到什么目的,在出具律师函的时候一定记得的是办理委托手续,根据委托人的需求,为委托人出具一份所需相关案件事实材料清单,必要的时候做好相应的询问笔录,以备后查。草拟律师函文本并提交给委托人提修改完善意见,修改完成后交由委托人确认。即此,我们已经完成律师函书写的大部分工作,加该事务所公章并由主办律师签名,用中国邮政EMS或挂号信的方式邮寄给送达对象,并保留签收回执痕迹。至此,发函整个过程结束。
我们再从内容方面来谈律师函,一般来说,律师函包括三部分,首部,正文,尾部,首部一般包括标题(大部分都以律师函为标题),律师函编号,致函对象,发函对象,简述致函内容(如:关于合同事宜)。切记致函对象一定要正确,如果发错人,可能会引起名誉侵权诉讼等法律后果。
正文部分一般包括四部分,委托发函声明,陈述纠纷事实,分析纠纷事实,表明委托人态度。在委托发函声明中,一般都有固定的格式,如“武汉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xxx(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指派本所xxx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就xxx事宜出具本律师函”,在现实中也经常碰到如“本律师依法接受xxx的委托,就xx事宜出具本律师函”,这个是不规范的写法。在陈述事实部分,律师要客观的向对方陈述主办律师了解到的纠纷事实,要避免主办律师的主观色彩和推测的成份,如本律师认为,本律师觉得等。在分析纠纷事实部分,要结合明确的法律法规做出客观的法律分析,在此部分,文字表达要仔细斟酌,避免引发致函方情绪上的对抗,这样也不利于解决问题,要尽量做到客观、公正,更不能要挟恐吓。在表明委托人态度部分,要明确具体,具有可执行性,不要用律师事务所的态度来代替委托人的态度。如“委托人委托本所向你提出如下要求:请于收到本函的十日内一次性清偿剩余全部未付款。逾期,本所将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并指派本律师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催缴,同时将要求你承担相关违约责任”。